2004年11月16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老翁上法庭 索赔一元钱
崔珊香

  近日,仙居法院立案庭来了个60多岁的老人,准备花250元诉讼费打一场“一元钱”的财产损害赔偿官司。仙居法院已经立案。
  这名老人姓张,是仙居某公司的退休职工。1994年6月7日,张某与其单位就分到的一套集资宿舍签订了一份协议。该协议第三条规定:屋顶维修由单位和用户共同负责,费用各50%。
  今年8月12日,14号台风袭击了仙居县,张某住房屋顶许多瓦片被掀翻。张某就叫来个泥水匠将屋顶进行了维修,花了196.5元。
    9月21日,张某带着“关于分摊屋顶维修的报告”和“维修屋顶费用付款凭证”两张复印件找公司负责人。不料由于意见不合,两人发生言语冲突,该负责人一时火起将两张复印件撕碎了。为此,张某起诉公司,要求赔偿两张复印件的损失1元钱。(崔珊香)